給新人水水們參考目前結婚新制的規定喔! 1、結婚書約。
Q:需要準備什麼文件?
辦理結婚登記時請攜帶以下文件:
2、雙方之戶口名簿。
3、雙方之國民身分證。
4、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各1張。
5、換證各50元規費。
Q:要到哪一個戶政事務所登記?
1、一定要由結婚當事人雙方,親自到其中一方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,結婚才算生效哦!
例如:阿雄的戶籍地在台北信義區、阿蘭的戶籍地在北投區,他們可以選擇到信義區戶政事務所或北投區戶政事務所登記。
2、若需同時辦理遷入戶籍,則應選擇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以上個例子來說:若阿蘭要遷戶籍到信義區,則他們就直接到信義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與遷入登記即可。
平日:
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30分
●夜間彈性上班:晚間17時30分至20時
(夜間服務僅限於結婚雙方當事人都設籍台北市)
假日:
●僅限事先於3天前(不含例假日)預約者
●預約專線:27233977 總機9
新修正規定:
結婚當事人可於結婚登記日之前3辦公日,攜帶結婚登記之應備文件,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登記日。
例:當事人希望於99年7月4日(星期六)為結婚登記日,則可於前3辦公日[ 99年7月3日 (星期五)、99年7月2日(星期四)、99年7月1日(星期三)]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99年7月4日(星期六)為結婚登記日。
ex:信義區結婚新制園地
http://www.xyhr.taipei.gov.tw/ct.asp?xItem=3665&CtNode=1079&mp=1020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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